據項目管理協會(PMI)官網 2016年12月1日報道,美國參議院于11月30日晚間投票,全體一致同意,通過了《項目集管理改進和責任法案》(Program Management Improvement and Accountability Act)。一經奧巴馬總統簽署,該法案就會正式成為美國的法律。該法案要求聯邦政府全面采用項目管理和項目集管理的最佳實踐,落實相關責任。
該法案標志著聯邦政府項目集管理政策的實質性改革。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:
1.在聯邦政府為項目集經理創建正式的工作職位和職業路徑
2.在聯邦政府制定基于標準的項目集管理政策
3.在聯邦政府機構委任高級官員負責項目集管理政策和戰略
4.組建跨機構項目集管理委員會,來交流項目集管理的成功經驗
PMI總裁朗馬克先生說,這一重要法案必將極大提升聯邦政府的工作效率。PMI的調查報告顯示,只有64%的政府戰略舉措實現了預期的目的和意圖,政府每在項目和項目集上投資10億美元就會浪費1.01億美元。PMI的研究表明,采用項目管理和項目集管理最佳實踐,能夠顯著提高效率、降低浪費,為利益相關方創造更大價值。
相信對從事項目管理工作的同事們來講,這是一個好消息,至少讓我們的項目管理“有法可依、有據可循”。從話語權的角度來講,我們仍有很長的路要走……